中共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工作委员会 关于市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8月3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党工委进行了巡察。2024年12月20日,市委巡察组向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领导情况
集聚区党工委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全面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按照深挖根源、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的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措施,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成立由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相关办局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工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抓好分管条线的整改工作。党工委通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民主生活会等,层层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推动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高度重视问题、诚恳接受问题、主动解决问题、全员参与整改。
(二)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围绕巡察反馈问题,组织领导小组成员逐一剖析问题原因、研究整改措施,及时制定出台了集聚区党工委整改工作方案及巡察整改清单,逐项明确了整改时限、牵头领导、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形成了详细的整改路线图、时间表,做到了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整改落实零遗漏、全覆盖。
(三)高频督查推进,夯实整改成效。领导班子成员每周专门听取分管范围内整改事项进展情况,跟踪整改工作的进度、质量和效果,督促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党工委书记坚持全过程参与整改,党工委会议每月听取一次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对整改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会办研究,确保整改工作保质保量,见人见事见成效。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含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
1.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战略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提高政治站位,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组织观看了专家学者对长三角一体化战略的深度解读视频《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第六年》,学习了三省一市长三角一体化近期工作重点,并邀请南京大学国家治理研究团队来园区就国家治理当中的长三角地区协同发展等相关工作开展调研,确保国家战略在沪苏集聚区能够得到深度贯彻落实。(2)研究制定《沪苏集聚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行动方案》,以高起点规划、系统性推进,充分展现长三角地区省级合作开发园区的示范效应。(3)修订出台了沪苏集聚区《关于进一步开展“企业大走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完善了挂钩企业常态化服务制度,先后召集5次专题会办会,研究处置企业发展难点问题;举办了2次高企申报业务培训班,实现了辖区企业全覆盖,2020年制定的《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实施方案》中“构建政企制度化沟通平台”“建立企业跟踪服务机制”等关键措施已得到全面贯彻实施。(4)积极推进高层互访,已将沪苏集聚区的高质量发展纳入了《上海域外农场总体发展规划》,并融入了上海大都市圈协同规划。
2.关于“进位争先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
(1)加大项目招引力度,强化专业招商力量,优化招商方式,聚焦主导产业,加强跟踪服务,努力引进一批高质量、高效益的项目,2025年以来集聚区已开工亿元以上项目1个,签约亿元以上项目1个,竣工达产亿元以上项目3个,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2)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合作园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对标找差,勇争一流,2024年全市合作园区高质量发展考核总分第一,已由良好等次上升为优秀等次。(3)健全内部考核机制,制定出台了《沪苏集聚区年度绩效考核办法(试行)》,进一步强化进位争先意识,做到高目标追求、高强度推进、高质量落实。
3.关于“营商环境不够优化”问题的整改。
(1)认真学习市、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牢固树立为企服务意识。成立重点项目服务推进专班,贴身服务项目,明确项目现场联络员,及时将企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反映的问题交办责任部门,限时解决。先后5次召集海邦项目推进会,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及时帮办代办项目开工前的各项手续。(2)进一步加大精准服务企业力度,深化与区生态环境局及区(园)、乡镇等相关部门单位的协作,全面掌握全区污染物排放指标的储备状况,依据企业实际需求,预先与区生态环境局及相关板块进行沟通协调,保证落户项目污染物排放指标得到及时有效地解决。(3)强化管委会资金管理,相关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努力为企业打造优质的发展环境。(4)加大了惠企政策宣传和解读力度,除落实专人每月1次走访企业宣传指导外,今年以来,开展惠企政策集中辅导2次,定期更新“沪苏大丰集聚区”微信公众号惠企政策,提升了政策的知晓率和覆盖面,助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4.关于“推动政策落实和重大事项攻坚克难精神不足”问题的整改。
(1)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与上海方面对接,临港集团下属沪苏开发公司发函给集聚区管委会,一旦沪苏集聚区引进符合上海市人才引进落户条件的海内外高端人才,将按照沪苏大丰产业联动开发建设推进协调领导小组第二次联席会议精神申请落户上海。(2)组织精干力量攻坚克难,大力推进沪苏开发公司第二轮增资扩股,目前增资基本到位。(3)全力以赴推动沪苏集聚区机构上划改革,已于2025年5月底上划到位,确保市委重大决策落到实处。
5.关于“与沪苏开发公司联动合作不畅”问题的整改。
(1)管委会与沪苏开发公司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在重点问题、重大事项、重点项目上形成一致意见。(2)实行沪苏开发公司、管委会两套班子一条线互补招商,形成招商合力。(3)管委会与临港集团领导每季度会面1次,争取集团支持,加快集聚区高质量发展步伐。(4)通过联合招商、资源共享、互惠共赢、高层互访等举措,进一步完善了联动合作机制,积极吸引优质企业入驻,目前已有一批项目正在跟踪洽谈。
6.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依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对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切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相关企业已于2024年10月完成安全设施“三同时”竣工验收工作。(2)持续强化日常监管力度,园区安监局加强与园区经发局、区应急管理局对接,及时接收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信息,引导企业在立项初期做好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准备工作;聘请第三方专家对集聚区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安全设施“三同时”以案释法活动,提升企业做好“三同时”手续的安全意识。(3)严格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全力推进集聚区新一轮规划环评编制工作,已于2025年3月31日取得规划环评正式批复。按照新批复的规划环评要求,制定了集聚区2025年度环境监测计划,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正按计划有序推进。
7.关于“监督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加大企业安全监管力度,聘请第三方专家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2025年以来已检查企业35家次,发现问题隐患按期整改到位。(2)开展集聚区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行动,研究制定了《沪苏集聚区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建立了集聚区高处作业安全监管长效机制。(3)加强与大丰区城建集团的协调对接,确保沪苏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工业废水氟指标依照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达标排放。
8.关于“消防安全保障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加快消防站建设,消防设施和人员已经到位,并达到了“5分钟灭火救援圈”标准,切实提升了园区整体消防安全保障能力。(2)建立健全了消防安全巡查和应急演练制度,定期对园区内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完好可用,同时组织企业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了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3)加强对沪苏集聚区内企业消防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指导,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企业消防安全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9.关于“主体责任未能压紧压实”问题的整改。
(1)认真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研究制定了沪苏集聚区党工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2)党工委定期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25年上半年已研究3次,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了加强和改进的措施。(3)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常态化,通过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重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参观市尚德昭廉教育馆和盐城监狱,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贪欲之渊》、廉政视频《廉洁过节之酒局排雷指引》,传达学习省市警示教育会精神、市纪委监委廉洁过节有关规定、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文件和典型问题通报,研究制定《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干部职工“八严禁”》,营造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良好氛围。
10.关于“日常监督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1)研究制定了纪工委监督责任清单。结合集聚区实际,制定出台了《沪苏集聚区党工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工委主体责任、纪工委监督责任的意见》。上半年已按照监督责任清单,重点对13个招投标事项进行全过程监督、工程项目建设开展3轮督查、“三公”经费报支执行情况进行了2次检查和调研、对3次大额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2)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已开展了两轮排查,下一步,将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到位情况,及时将廉政风险点排查到岗到人,明确防范措施。(3)对巡察整改措施中明确查找有无公职人员履职不当或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了再督查,目前暂未发现履职不当或违规违纪行为,并督促相关部门制定长效措施。
11.关于“协议(政策)执行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1)成立工作专班,积极与相关企业沟通,相关企业支持奖励已于2024年12月份追回。(2)加强内部管理,完善了审批流程。(3)构建并完善了协议(政策)执行的监督机制,落实了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2.关于“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建立健全了公务用车管理台账,明确了具体责任人,按照一车一档的要求进行严格管理。(2)研究制定了沪苏集聚区《内部审计制度》,将定期开展审计工作。(3)强化支出管理,严格支付审核工作,大额资金由党工委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批准。
13.关于“支出管理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加强单位公务支出管理,按区统一部署开展公务卡使用情况自查,发票报销全部通过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行银行转账,未再出现现金支付情况。
14.关于“工会经费管理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1)健全了工会组织,2025年3月份选举成立了沪苏集聚区工会联合会和机关工会。(2)开设了沪苏集聚区工会联合会和机关工会银行账户,2025年4月份开始按规定收缴工会费。(3)严格执行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未出现超范围使用情况。
15.关于“项目采购不合规”问题的整改。
(1)本轮巡察以来,集聚区实施的所有5万元以上的工程类、采购类项目,都由招标代理公司按照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依法进行招标采购工作。(2)从大丰区招标采购平台每年择优选择3-5家招标代理公司,随机抽取。(3)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工程建设管理制度》,沪苏集聚区纪工委全程监督招标采购工作。
16.关于“招标采购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1)依法依规做好招标采购工作,2025年实施的园区有关工程,全部做到手续齐全、程序合规。(2)所有工程类、采购类项目全部按时间节点签订项目合同。(3)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施工合同都由招标代理公司起草,集聚区法律顾问逐一把关。
17.关于“工程管理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
(1)在工程类项目建设前就做好相关研判工作,经过研判,今年集聚区基础建设项目仅实施为集聚区消防站配套的工程,其余使用率低的项目都暂缓建设。(2)做好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在保安全保质量的前提下推进工程建设。对已实施工程认真做好验收、审计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3)严格执行《盐城市工程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等制度,未经许可不得开工建设;对工程类项目的签证、验收、送审等严格按法定时间节点进行。(4)针对园区塌陷路面、破损路牙等,及时组织维修,目前已经修缮完成。
18.关于“‘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有偏差”问题的整改。
(1)严格执行党工委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做到无一遗漏。(2)进一步规范了党工委学习记录和个人学习笔记,做到内容详实。(3)注重学习效果,班子成员结合学习内容,每季度撰写了1篇心得体会。
19.关于“党建主体责任压得不够实”问题的整改。
(1)年初召开了沪苏集聚区党工委扩大会议,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2)严格落实党建工作制度,党工委每年专题研究党建工作确保2次以上,2025年上半年已专题研究1次。(3)加强党建工作的考核评价,将党建工作成效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确保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考核、同奖惩。
20.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1)党工委会议专题学习了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和党政“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要求,确保班子所有成员都能深刻理解和自觉执行。(2)严格执行了决策前的充分讨论机制,确保班子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得到充分听取和尊重。(3)纪工委加强了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和重要决策的监督,确保“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得到严格执行。
2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1)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流程和要求,做到会议材料齐全,包括会议方案、会前征求意见等。(2)坚持党工委书记带头,教育引导班子成员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做到了“红脸出汗”。(3)严格党员领导干部管理,做到每名党员领导干部都能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和组织生活会。
22.关于“保密工作重视程度不高”问题的整改。
(1)完善了保密管理制度体系,制定并实施了保密管理、涉密人员管理、涉密载体管理等3项制度。(2)加强日常保密管理,明确涉密岗位和涉密人员,严格将涉密载体存放到密码柜保管,严禁在互联网计算机存储、处理涉密文件和内部资料。(3)定期进行保密检查和风险评估,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23.关于“党工委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恪守实事求是的原则,确保会议记录真实、完整地还原发言者的原意,以客观公正的态度记录会议的全部过程。(2)秉持完整全面的工作态度,严禁随意更改和删减记录内容,确保不曲解任何重要观点和发言,全面真实地反映会议的核心内容和整个过程。(3)坚持准确无误的工作要求,对于会议内容、讨论发言以及会议决议等关键信息,尤其是主要领导的重要发言、关键问题和争议焦点的讨论,务求精准记录,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24.关于“督查指导党支部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坚持每月一次督查指导,确保下属党支部能够定期开展组织生活。(2)对于未按要求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的党支部,进行专项整改指导,明确完成时限。(3)建立健全党支部会议记录和党员个人学习笔记的审核机制。(4)丰富“党员统一活动日”形式,增强活动效果。
25.关于“党员发展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配备党性强、业务精的同志负责党员发展工作。(2)业务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发展党员工作“三字经”对照表,做到了发展党员5大阶段25个步骤烂熟于心、外化于行。(3)针对园区机关支部、企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的每个步骤、各个环节进行了回头看,完善了发展党员材料。
26.关于“党员动态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1)加强流动党员动态管理,完善了流动党员信息登记制度。(2)组织签订流动党员双管协议,明确了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的责任和义务。(3)加强了对流动党员、长期在外务工党员的关注,组织必要的慰问和关怀活动,让他们能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和关怀。
27.关于“党费收缴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1)指导企业严格执行《江苏省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明确党费收缴的时间节点和责任人。(2)指导企业如果发现未按期交纳党费的党员,必须进行个别谈话,了解原因,并提供必要的帮助。(3)每季度对党费收缴情况进行公布,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确保党费收缴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28.关于“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1)在机构上划改革工作到位的基础上,及时配备相关干部。(2)加快推进职务职级并行工作,完成内设机构负责人职级晋升工作。(3)制定了中层岗位培养选拔办法,提升了中层干部选拔配备的科学性、精准性。
(二)仍需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1.关于“推动沪苏产业联动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1)积极推进“上海元素”深度融入,深入研究上海产业布局,聚焦“3+X”等重点方向开展精准招商。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与沪苏公司开展联合招商,成立专业招商小队,研究出台了《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定期会办招商引资工作。拜访一批国际知名企业,洽谈了一批项目。(2)充分利用各类投资环境说明会等平台,积极宣传推介集聚区的投资环境和优惠政策,吸引更多优质项目落户。2024年底在上海举办了沪苏集聚区营商环境恳谈会,2025年参加了盐城“518”经贸活动。(3)加强对闲置厂房、配套用房和土地的盘活利用,相关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2.关于“谋划推动不够”问题的整改。
(1)强化新质生产力研究,党工委会议专题学习研究中央省市区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政策、方向、举措,结合集聚区特点贯彻落实。多次赴上海、浙江、苏州、无锡等地考察企业,学习先进地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经验做法。(2)已委托优质单位开展产业发展规划修编工作,全面剖析产业发展需求条件,明晰集聚区产业发展方向。(3)积极对接市、区两级工信部门,及时将“智改数转”相关奖补政策送达企业。举办了2次高企申报业务培训班,邀请大丰区有关部门来集聚区进行现场指导,实现了辖区企业培训全覆盖。(4)出台了《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关于推进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的激励意见》,不断激发企业创新发展意识,加快“智改数转”步伐。
3.关于“推动科技创新不足”问题的整改。
(1)加强政策宣传,做好高企培育工作,本轮巡察以来已培育高新技术企业1家、“专精特新”企业1家。(2)江苏沿海水利、集韧新材料成功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正泰新能源成功获批江苏省先进级智能工厂。(3)出台《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关于推进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的激励意见》,进一步激发现有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技术改造的积极性。(4)及时兑现科技奖补政策,优化政策兑现流程,激发企业科技创新活力。
4.关于“发展质效不高”问题的整改。
(1)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选资工作力度,紧密围绕“新能源、新基建、新农业”的产业发展定位,着力突破新基建、新农业项目。(2)出台了《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关于推进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的激励意见》,对企业研发、科创等方面投入进行配套奖补,激励现有企业加快智能化、绿色化发展。(3)研究出台了《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社会资本投资项目评审办法(试行)》,助力产业优化升级,严防投资风险。(4)积极引进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5.关于“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够坚决彻底”问题的整改。
(1)强化“三项清理”工作的推进力度,部分项目已投产,配套用房及闲置土地正在对外招商中。(2)针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重要指示等上轮巡察整改效果不佳的问题,结合本轮巡察整改任务,已坚决彻底整改到位。(3)纪工委加强了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推动本轮巡察整改的各项措施能够按计划落实到位,有效防止“边改边犯”的不良现象。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1.关于“推动沪苏产业联动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1)加大上海相关项目跟踪洽谈力度,年内签约落户1-2个来自上海的项目。(2)积极宣传推介集聚区的投资环境和优惠政策,年内在上海举办2次有特色的招商推介活动,吸引更多优质项目落户。(3)加强对闲置厂房、配套用房和土地的盘活利用。
2.关于“谋划推动不够”问题的整改。
(1)加大现有规上企业智改数转工作力度,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上门诊断。针对企业智能化产线升级、业务流程数据化等工作进行专业辅导,力争完成“智改数转”。(2)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利用好《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关于推进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的激励意见》政策文件引导,不断激发企业创新发展意识,加快“智改数转”步伐。(3)积极对接工信、发改等部门,及时掌握省市区关于“智改数转”工作新要求、新政策。
3.关于“推动科技创新不足”问题的整改。
(1)积极培育壮大创新主体,动员并辅导1家企业参加市、区创新创业大赛。(2)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与科研院所、高校加强产学研合作,年内增加1-2家企业研发中心。
4.关于“发展质效不高”问题的整改。
(1)加大新基建、新农业项目招引、推进力度。(2)进一步加强对现有企业转型升级的引导和支持力度,年内有1-2家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和升级。(3)积极培育和壮大新能源产业集群,力争年内洽谈1个新能源项目。(4)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年内新增1-2个项目实现开票。
5.关于“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够坚决彻底”问题的整改。
(1)落实党工委主体责任,确保巡察发现问题按计划整改到位,不出现反弹现象。(2)落实纪工委监督责任,确保巡察整改及时高效、全面彻底,有效防止“边改边犯”问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15-69698983;邮政信箱: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临港路1号,邮编:224100;电子邮箱hscyjjq@163.com。
中共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工作委员会
2025年8月21日